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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作品著作权或合同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9-06-18      文章来源:      访问量:

事项名称:撤销作品著作权或合同登记
登记机关:广东省版权局

登记机构:广东省宣传事务中心

收件机构:广东省作品登记代办机构(点击查看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一、审批条件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明确撤销的作品、合同登记号。 

   二、办事流程

  (一)用户登录:申请人通过账号、密码登录广东版权网(网址:https://www.gd-copyright.cn/gdcrsp/)“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简称:系统)。注册账号采取实名制,需在线提交身份证明及注册确认书。旧系统用户账号需进行实名认证。

  (二)在线申请:在系统写、提交撤销登记申请表和上传撤销登记证明材料,并根据《预受理通知书》(在注册账户时填写的电子邮箱中查询)的提示,报送原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所选代办机构。报送证明材料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快递)方式。

  (三)在线预受理:代办机构在线检查申请人填报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缴纳登记费、领取收费凭证,并将申请数据发送到登记机构;填报数据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在线补正。

  (四)在线登记:登记机构在线受理申请材料,并报省版权局审核,确认是否予以撤销。准予撤销的,发给撤销公告,并在广东版权撤销登记申请公告”栏予以公告;不予撤销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退还半数登记费。

  (五证书领取:著作权人预受理通知书代办机构领取撤销公告 

三、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系统用户注册确认书:可在系统的用户注册界面底端下载模板,打印后由著作权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经扫描、拍照等方式转为图片(格式限jpg/png5M以内

(二)著作权人身份证明:①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手持头像面的身份证件图片各1张;②著作权人是法人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图片(格式限jpg/png5M以内,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三)撤销登记证明材料:①著作权判决书②行政撤销决定书原作品登记证书视具体权属情况所需其他权属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转为电子文件(格式限jpg/jpeg/png/pdf10M以内)。     

四、办理时限  

(一)注册账户认证时限:2个工作日;

(二)预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受理、审核、批准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事宜

   按照“广东省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15139号),并参照原广东省物价局的粤价函2013264号文进行收费。

   六、联系方式

      登记机构电话:020-61292091、020-61292230、020-61292236、020-61292327

      传真:020-61292510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二期一楼大堂左侧             

      邮编:510066

      电子邮箱:gdbqcc@126.com

      址:https://www.gd-copyright.cn/gdcrsp/


注:点击查看《广东省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代办机构名录》